旅顺:帮教“四步曲”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
|
|
人民网大连视窗5月26日电 5月15日,大连市旅顺口区检察院公诉部门未成年犯罪办案组利用2个工作日,与旅顺法院刑事审判庭一行20人,克服办案人员少、任务重、路途远等困难,驱车3个多小时到海城少管所看望正在服刑的8名旅顺籍未成年犯,为其带去了日常所需的生活、体育用品以及相关的学习用具,开展跟踪帮教。
少管所里的未成年服刑人员大多是在心智不成熟的情况下,受到了来自家庭背景、心理状态、社会环境等某些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旅顺检察院在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责时,坚持惩罚犯罪与挽救教育并重,结合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做到区别对待,尤其是对在起诉阶段认罪、悔罪心理不明显,仍没有认识到行为错误性的未成年犯,跟踪帮教延伸到其服刑地。
自2000年起,该院秉承实行积极有效的跟踪帮教是对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中一项行之有效的帮教手段,每年坚持挤出2个工作日专程去服刑地或海城少管所探望旅顺籍的未成年服刑人员,通过向管教人员了解未成年服刑人员具体的改造情况,开展“一对一”帮教谈话活动,形成了自己的帮教“四步曲”,使本地区的未成年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连续8年保持在较低的水平。
首先,他们根据未成年服刑人员改造情况,各自触犯法律的情况,结合从少管所帮教人员了解到的表现情况,对其进行法律宣讲,使其真正悔罪、醒罪;其次,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时的心理状况,帮助和引导其以健康的心态重新认识自己犯罪过程和心理特点,正视自己的过错给国家、社会、他人带来的危害和损失,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在改造过程中,注重帮助未成年服刑人员培养自信心、自尊心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质,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最后,为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及时指明出路,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他们勉励未成年服刑人员要珍惜时光,通过积极学习和熟练掌握专业技能,提高适应社会能力,顺利重返社会。(叶红、徐惠芳、姜华)
|
|
|
(责任编辑:张世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