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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履行有关国际公约,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臭氧层,根据《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近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和《大连市保护臭氧层行动实施方案》,加速大连市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臭氧层。为了让更多的市民和相关企业了解这一行动,并积极参与行动,记者昨天采访了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国功,就《通告》及《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臭氧层和消耗臭氧层物质基本情况
臭氧层是指在大气平流层富含臭氧的部分。臭氧层能吸收绝大部分太阳紫外线,使地球生物免受紫外线的危害。上世纪70年代研究发现,人类大量生产和使用的全氯氟烃、全溴氟烃等化学物质,释放到大气中,会在大气中停留大约10年。当它们被释放时,受到强烈的太阳紫外线的照射,分解出的化学物质与臭氧分子进行连锁反应,生成了破坏大气臭氧层的物质。人们把这些破坏大气臭氧层的物质称为“消耗臭氧层物质”,英文字头缩写,简称ODS(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
消耗臭氧层物质对我们而言并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它几乎无处不在。冰箱、空调、电子产品、灭火器材、烟草、泡沫塑料、发胶、杀虫剂等人造化学品生产过程或使用过程中,都具有破坏臭氧层的能力。目前,认为消耗臭氧层物质包括下列物质:CFCs(全氯氟烃,俗称氟里昂)、哈龙(Halon,全溴氟烃)、四氯化碳、甲基氯仿、溴甲烷等。哈龙是破坏臭氧层能力最强的,其次为四氯化碳,全氯氟烃,甲基氯仿,甲基溴等。我们要保护臭氧层,首先就要减少这些人造化学品向大气的排放。
二、我市加入淘汰ODS行动的背景及法律依据
臭氧层破坏是当前面临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之一,70年代以来就开始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尤其在1985年发现了在南极周围臭氧层明显变薄,即所谓的“南极臭氧洞”问题之后,国际上保护臭氧层的呼声更加高涨。
为保护臭氧层,我国政府1991年正式签署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91年7月国务院成立了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组长单位为国家环保总局。1991年设立了蒙特利尔多边基金(国际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用于资助发展中国家的履约行动。我市去年年底申请加入了该项目。1993年批准了《中国初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1999年进行了修订,确定了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选用原则。1999年11月,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发表了《北京宣言》,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保护臭氧层工作。此后,《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中国汽车空调行业整体淘汰计划》,《中国化工行业整体淘汰计划》先后在全国启动。
2000年新修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增加了第45条,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逐步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产量,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生产、进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配额进行生产、进口。
三、我市保护臭氧层工作进展及成效
从2002年开始,5年来,我市在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国际公约、加速淘汰CFCs和哈龙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制定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政策措施。市政府于2002年10月发布了《关于加快淘汰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知》,要求“在用制冷设备、空调器中使用受控氯氟烃类物质制冷剂的,其使用单位应逐步用其他制冷剂替换受控氯氟烃类物质,替换日期到2007年12月31日。”我局在2007年初,对未完成企业又下达了《关于限期实施“绿色制冷”项目的通知》。
二是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行动。从2003年开始我市全面启动了以加快淘汰替换受控消耗臭氧层制冷剂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制冷”项目。2003年,第一批实施新型制冷剂替换的单位有9个,圣亚海洋世界、香洲大饭店、三合大厦、市环保局办公大楼等。2004年主动淘汰R11、R12制冷机组的单位有辉瑞制药厂等3家。2005年万宝至马达大连有限公司等5家,进行新型制冷剂的替换,总投资达200多万元。到2006年,开发区银帆宾馆、大连富丽华大酒店等8家自筹资金400万元完成设备及制冷剂更换。4年中,共有17家单位实施了制冷剂替换,8家单位机组整体淘汰。目前只有九州华美达大酒店、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厦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更换,对今年5月底前,仍不能完成替换任务的单位,市环保局准备提请市政府下达停产治理或停业整顿的决定。其他行业淘汰工作由相关行业协会牵头也已基本完成。如淘汰哈龙,自2001年起,全国消防系统开展了淘汰哈龙生产工作。如化工行业淘汰工作,我市化工企业旅顺口区江西化工公司,凯飞化学等获得联合国多边基金资助,淘汰受控化工原料。
四、市政府发布《通告》和《实施方案》的目的、意义
2006年,我国共有10个省市,先期参加了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的“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倡议行动,向国际社会承诺:提前一年完成淘汰CFCs(全氯氟烃)和哈龙(全溴氟烃)两类ODS物质淘汰工作。10省市领导重视,发改委、经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创建臭氧层友好省市,提前完成了淘汰工作。
我市2007年底申请加入该项目,获得批准,今年,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和《大连市保护臭氧层实施方案》。虽然,我市基本实现了2007年淘汰工作目标。但为了更好实现履约要求,体现责任政府形象,从今年开始准备用两年时间,重点开展ODS生产、消费、使用情况调研、建立ODS生产和使用数据库,加强宣传培训,打击非法生产、使用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履约意识和能力,保证2010年履约目标的实现。
(李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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